粤交职院党〔2011〕31号
关于开展201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
各部门、党总支、直属支部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-2012年工作规划》及省纪委、省委组织部、省监察厅、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《关于2010年广东省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》,根据省教育工委《关于2011年广东省高校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》的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学习活动安排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落实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目的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,开展以“以人为本,执教为民”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,进一步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师生员工的廉洁教育,弘扬正气,鞭挞腐恶,培育以诚信、务实、创新、高效等为内核的广东特色人文精神,形成追求公平、正义、反对腐败、敢于监督的廉洁文化氛围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增强宗旨意识、党性观念、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,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,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学育人环境,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。
二、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
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教育对象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,重点是学院全体党员、各级领导干部、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。
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9月下旬至10月下旬期间持续进行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和活动安排,认真组织学习,因材施教、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次有特色的“自选动作”教育活动。
(二)要围绕“以人为本,执教为民”的主题,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,重点解决师德师风、学生诚信、制度执行、服务质量问题,切实改进领导作风、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,做到为民、务实、清廉,以优良的作风促政风、校风、学风,推动我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。
(三)把廉洁从教纳入师德建设范畴,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,提高教职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,牢固树立以人为本,执教为民意识;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的教育,加大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、科研项目负责人、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引导,规范学术行为,端正学术风气,优化净化教书育人环境。
(四)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》,通过校园廉政文化系列活动,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,培养学生崇尚真知、文明礼貌、诚实守信、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。
(五)各部门在11月前,要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果,形成书面总结报学院纪委。
附件: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
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