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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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纪检室、监察处、审计处工作职责
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纪检、监察、审计工作的政策、法规,制定相关制度,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。

二、监督检查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。

三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,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;聚焦主业主责,监督学院各级党政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健全教育、监督、制度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,维护和促进学院的发展和稳定。

四、负责办理来信来访,受理检举、控告和申诉,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。

五、负责监督审计学院及各部门、院办企业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效益性。

六、对学院采购、招生考试、干部选拔、职称评定、人员聘任、分配制度、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进行监察和监督。

七、负责学院纪委日常工作。

八、负责本部门廉政建设、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、业务培训及档案管理等工作。

九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